| 权力基本编码 | 00011800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6100001480232X0300011800600007 | |||
| 办事对象 | 自然人、营利法人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 资源型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行使类型 | 法定本级行使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到窗口办理次数 | 无需到窗口 | |||||
| 实施机构 | 实施机构名称 |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处(科)室 | 吉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路政执法监督科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6100001480232X0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 特殊程序名称 | 特殊程序办理人 | 特殊程序建议时间 | ||||
| 勘察 | 勘察(1)个工作日 | |||||
| 中介服务 |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 |||||
| 办理期限 | 申请期限 | 正常工作日均可申请 | ||||
| 受理期限 | 当场受理 | 承诺受理时限 | 当场受理 |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法定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
|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 |||||
|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工作日 | |||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结合业务实际办理 | |||||

咨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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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通用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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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尚义路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通用综合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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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延时、错时服务 正常工作日 12:00-14:00 双休及节假日08:3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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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796-822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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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邮箱sjtj@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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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网址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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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名称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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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尚义路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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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00 延时、错时服务 正常工作日 12:00-14:00 双休及节假日08:3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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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0796-822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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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网址
| 联办机构 | 无 | 服务主题分类 | 交通出行;交通运输 | ||||
| 审批结果名称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审批表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
| 数量限制 |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 ||||||
| 年检 | 本事项不需要年检 | ||||||
| 年报 | 本事项无年报要求 | ||||||
| 是否支持通办 | 支持通办 | 通办范围 | 全省通办 | ||||
| 是否支持网办 | 支持网办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网上支付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不支持物流快递 | 是否进驻大厅 | 已进驻大厅 | ||||
| 服务渠道 | InternetZWFWGateway,ShiTiDaTing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
|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不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 需要现场勘验 | ||||
|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 不需要组织听证 |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不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 ||||
|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不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 是否需要鉴定 | 不需要鉴定 | ||||
|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 不需要专家评审 |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 需要向社会公示 | ||||
| 权限划分 | 属于多级共有的事项,列出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间行使的标准。(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运输的,向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递交申请书,申请机关需要列明超限运输途经公路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由起运地省级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并组织协调沿线各省级公路管理机构联合审批,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协调处理; (二)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设区的市进行运输,或者在直辖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三)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运输的,向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四)在区、县范围内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 ||||||
| 行使内容 | 县区域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进行运输的,向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受理并审批。 | ||||||
| 审批结果有效期 | 6 | 审批结果有效期依据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
|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要求 | 同一大件运输车辆短期内多次通行固定路线,装载方式、装载物品相同,且不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可以根据运输计划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行驶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运输计划发生变化的,需按原许可机关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 | 全国 | ||||
| 许可证件有效地域范围依据 |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 ||||||

